并不是所有再生障礙性貧血患者都需要做骨髓移植。一般來說,對于小于40歲,沒有明顯的并發(fā)癥,有HLA相合供者的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,應盡早進行異基因骨髓移植。而對于年齡大于40歲,或沒有HLA相合供者的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,首選抗淋巴細胞球蛋白或抗胸腺細胞球蛋白聯(lián)合環(huán)孢素強化免疫抑制治療。對于非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,可以采用雄激素治療,雄激素包括司坦唑醇,羥甲烯龍,丙酸睪酮,十一酸睪酮,達那唑等。再障患者還可以使用造血細胞因子聯(lián)合治療,如重組人EPO,重組人集落刺激因子等。